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规定,8月31日至9月18日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阶段各二级学院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集中检查实验安全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安涛
副组长: 安建平
成 员: 赵小宁 吕玲玲 焦成谨 苏和平 张效军 王小翔
二、时间安排
检查集中在10月13、14日两天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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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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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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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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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实验楼所有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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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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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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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实验楼所有实验室、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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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大樱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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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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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实验楼部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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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土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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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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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逸夫图书楼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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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外语、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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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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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实验楼所有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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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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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以现场查看的方式开展,对照《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对实验室安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消防、防盗、用电、用水安全情况;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情况;具有危险性和安全隐患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检查当日请各单位要安排主管领导作为负责人,积极协助检查。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