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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安排会

发布时间:2020-12-29  已浏览:

1225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610会议室召开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安排会。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旭林,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文东,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2021年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长安涛主持。


会上,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汇报了2021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征集、论证及建设项目立项情况。与会校领导对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分别提出了要求。

安涛对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做了全面安排。他强调,一是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即日起全面启动建设。2021年第一批专项拨款额度已下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建设项目要实行充分竞争,哪个项目先具备条件就先实施,先执行、先招标、先支付,资金安排完为止。二是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尽快做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提交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等部门202115日前要将非资产类建设项目支出计划安排提交实验国资处、财务处审核,并安排预算;涉及资产类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于20213月初前做好项目招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教育厅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后,项目能够立即进入招标采购环节。三是按照学校党委会议安排,加强建设项目招标前期预算审核关。根据学校第5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由招标办负责,将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根据预算资金额度分别确定1-5名专家对招标预算进行背靠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综合确定最终招标预算,严把招标项目预算的准确度。四是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条款规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是项目合同签订把关第一责任人;要坚决纠正项目随意变更现象,违规变更一律不予认可;要严格项目合同工期,加强项目施工期间水电费管理。五是项目建设的关键在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执行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在项目建设中要切实负起责任,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六是实验国资处、财务处、招标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预算申报、资金安排与招标工作,尽最大可能缩短项目建设前期环节占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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