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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已浏览: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制订了《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内容,对实验室化学、生物药品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实验室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办法中安全管理相关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

二、鉴于近期国内多地发生化学药品爆炸、高压仪器设备爆炸等恶性安全事件,造成了重特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吸取惨痛的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望各单位负责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宣传,在师生中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教育师生及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

三、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主体,依据《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本单位实施细则,对本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查找本实验室在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用水、用电以及消防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请各单位910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以书面的形式将自查整改情况和对《办法》的修改建议报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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