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首页  通知公告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实验室管理  资产管理  项目管理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26  已浏览:

 

实验(实训)室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档案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的功能和效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对象

实验(实训)室档案是指学校各个实验(实训)室在管理、建设和开展实验(实训)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实验(实训)室和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凡属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实验(实训)室,其建设、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流通中的政府有关法规、文件,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实训)室管理、发展规划与建设有关文件和资料,重要技术资料(含实验(实训)室的发展情况与大型精密贵重设备资料),实验(实训)教学资料均需分类建立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除学校综合档案室已直接立卷管理项目外,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教学单位及教学实验(实训)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

二、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人员

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号、存档等工作。各实验(实训)室应设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主任应督促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自己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档案应在学校综合档案室指导、监督下进行,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实验(实训)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员必须熟悉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工作严谨求实,努力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完全。文件材料应在收集齐全完整后整理组卷,并在次学年年底寒假前立卷归档完毕。

三、实验(实训)室档案建档要求

实验(实训)室档案从实验(实训)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各单位根据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图样清晰。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殊情况经主管业务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应积极应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电子档案。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

四、实验(实训)室档案基本内容

()实验(实训)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

国家及教育部与各部委、省教育厅和省、市有关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法规文件;学校有关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教学发展、建设与改革的文件;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实训)室制定的规章制度。

实验(实训)室建设审批(含实验(实训)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建设发展规划。

()实验(实训)室人员基本情况

学校各实验(实训)室任务及人员情况的学年度传送数据与报表;历届实验(实训)室主任、实验(实训)室各类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变更情况。

()实验(实训)室管理和工作记录

实验(实训)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专利、成果鉴定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获奖情况等。

实验(实训)室研究活动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室人员考核、奖惩等情况;实验(实训)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记,实验(实训)室主任工作守则等。

实验(实训)室的开放、对外服务情况,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利用效率;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实验(实训)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和成果;实验(实训)室工作评估;基础课教学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报表;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如房间数、面积、环境条件及改造的各种技术资料。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资产

学校各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与报表;学校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按单位与设备编号排序)。学校各实验(实训)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单台()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之设备。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安装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技术资料及其履历本、降等降级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资料等(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实训)室借用保管)

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各实验(实训)室及实验(实训)分室固定资产帐卡、低值耐用品(200800)帐卡、家具帐卡、随机技术手册。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低值品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实验(实训)教学运行及实验(实训)室大事记录

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各类学生上课情况、成绩记录;实验(实训)教学改革情况及成果、论文;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每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开出记录,实验(实训)教学课表及实验(实训)项目统计、实验(实训)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实训)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及工作量;每学年度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安排表;实验(实训)项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实验(实训)项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实训)项目库)。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

五、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

1、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和与设备共存3种。

2、学生上课情况、实验(实训)报告、成绩记录、实验(实训)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至少保存3年,其中实验(实训)报告应在学生做毕业论文的学期返还学生。

3、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

4、除上述两项资料外,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各实验(实训)室要设置专用文件柜,用于档案材料保存与管理。

六、实验(实训)室档案借阅

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其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实验(实训)室档案保存期限

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业务指导和督促,每年由学校综合档案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解释。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

 

关闭

 

天水市秦州区师院路 TEL:+86-938-8362642     Copyright © 2020 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gzc@gzcmail.gov.com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257号  陇ICP备15003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