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策。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主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工作。负责全处人力、财力、物力的调配,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科(中心)工作。
3、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4、主持处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5、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6、负责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积极争取多方支持。
7、负责与兄弟院校及校外单位的合作交流,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与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8、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项目建设绩效的方法和途径。
9、负责全处的各项考核工作。
10、承办上级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实验国资处的各项工作,分管项目建设与资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确保学校有关国有资产与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
3、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5、负责制定年度、学期国有资产管理与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分管科室管理目标和分段工作计划。
6、负责各类资产的入帐、登卡、对帐、库房资产的出入库及安全工作,协调全校资产清查、资产报废报损和处置等工作。
7、监督检查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8、负责各类国有资产验收与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功能验收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10、承办上级部门、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实验国资处的各项工作,分管实验室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与公共教学资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确保学校有关实验室与公共教学资源管理工作的落实。
3、负责全校实验室、公共教学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制订实验室、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5、负责学校公共教学资源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6、负责制定年度、学期实验室与公共教学资源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分管科室管理目标和分段工作计划。
7、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
8、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技术服务与咨询工作。
9、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10、承办上级部门、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资产管理科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
2、全面负责资产管理科工作,做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账目的审核、登记工作。
4、负责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保证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5、负责所购资产的资产验收工作,与财务处、使用部门资产的账务核对,确保帐实相符。
6、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并做好资产统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建立规范有序的资产管理档案。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上报和报批手续。
9、负责库房的物资设备的保管、登记以及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验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实验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实验室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做好实验室与公共资源管理日常工作。
3、负责健全学校实验室及公共教学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公共教学资源的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5、负责实验室及公共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计划的审批及维修工作。
6、负责做好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
7、负责学校易致毒化学品、危险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实验室及实验室安全各类报表的编制、上报。
9、负责学校实验室效益的评估、评比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管理科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管理科各项工作。做好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参与拟订或协助制定相关的项目建设规划、年度实施工作计划。
4、组织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库的征集与申报工作。
5、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项目评审及立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及使用部门人员做好建设项目协调、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和项目竣工功能验收工作。
7、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合同执行与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8、做好项目验收资料及合同的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处内日常综合事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零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