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策,为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做好保障工作。
2、主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工作,分管实验室建设工作。
3、主持处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4、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5、负责全处人力、财力、物力的调配,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科(中心)工作。
6、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7、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
8、负责全处的考核工作。
9、负责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沟通情况,积极争取多方支持。
10、负责与兄弟院校及校外单位的合作交流,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与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11、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国有资产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及提高投资效益的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