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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已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靠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现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全年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实验室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求,结合2021年度本学院工作计划,制订全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宣传与教育、专项检查与整改、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年终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撰写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靠实管理责任。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责任人。由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与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教师、科研平台负责人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校提供了责任书样本(附件),各学院下载签订“学校与二级学院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320日前交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他样本内容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验室特点修改后与相关人员签订留存备查。

     三、组织开展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为不断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和安全演练工作。要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学院务必于3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妥善保存工作开展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42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组织开展开学后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学校寒假前安全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覆盖各类实训实验室、仪器器材室、制剂室、药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制度的落实,实验室水电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于42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在建工程管理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在建工程的管理,严格落实在建工程“三方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尤其是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建工程要在实验室门口公示工程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承建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安全注意事项等。要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靠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及时保留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性文档,拍摄留存必要的照片、视频资料。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建设过程中的垃圾,费料等要及时清理或妥善暂存,不能影响教学楼、实验楼的整体环境卫生,尤其是不能占用消防通道。

     总之,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报送材料需单位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地点:行政楼517室,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364095

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样本

(一)学校与各学院签订责任书样本

(二)各学院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教师签订责任书样本

(三)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实验人员签订责任书样本

(四)学院、职能部门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样本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316

 

  • 附件【责任书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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