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甘教安[2017]1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育内容
全校师生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实验室通识类安全知识、消防类安全知识。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等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增加化学类、生物类、电气类、机械建筑类安全知识重点学习。
二、学习教育对象
全体实验教学教师、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在校全体学生。
三、学习材料
1、《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8月,学校制订了《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内容,对实验室化学、生物药品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实验室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办法中安全管理相关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2、《实验室安全手册》
为方便学习,学校组织人员编写了《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手册主要涉及实验室内有潜在危险的环节、相应的防范要点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各学院可结合各自学科及专业的特点补充完善。《安全手册》要求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员人手一册,重点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技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重点班级(本学期开设有潜在危险实验的班级)学生人手一册,其他班级学生按每宿舍一册配发。在校师生在进入实验室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复印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各有关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签订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妥善保管,存档备察。
3、安全教育PPT
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本学院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会,切实加强在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实验室应急处理能力。开设实验课程的班级,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授课教师必须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安排讲授实验室安全规则、学生实验守则及实验室安全知识等。为方便学习,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制作了讲授PPT,可在“实验国资处主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页面下载参考使用。
4、安全考试材料
重点学院、重点班级师生开展实验教学前,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整理了部分资料,可在“实验国资处主页-〉安全教育-〉安全考试”页面下载参考使用。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在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3、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20日前完成以上各项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报送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