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处于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布置了2016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第一阶段7月10日至9月1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我处设计实验室安全指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并编写自查报告,安全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处共收回《安全自查表》15 份,自查报告16份。11月9日,我处配合天水郡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卫处集中检查了生物、化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并于11月17、18两日组织校内各学科专家对全校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梳理汇总如下:
一、各学院普遍存在安全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部分学院尚未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未与实验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建立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不完整。
二、各学院实验室仍然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乱拉私接电源线,违规使用电加热器,楼道堆放易燃建筑材料、杂物等现象(具体存在的问题见附件1)。
三、化学药品存放,使用,废液处理不规范。化学药品存放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1号实验楼药剂室无防盗网、防盗门,无双锁,药品柜老旧且不固定。植物园生物危险品库房防盗网间隙太大,房间不通风、潮湿,无专用化学危险品存放柜,无双锁,危险品库房没有监控设施。药品管理“五双”制度落实不到位,药品领用记录不规范,化学化工学院过期废弃药品、废液没有及时处理。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请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学校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学校要求2017年1月3日前完成整改,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协调整改。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