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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2025年中长期贷款与贴息贷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实验国资处 已浏览:

校内各单位: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高等院校重大项目编制和储备工作的通知》(甘教发函〔2022〕59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校内涵建设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和建设“技能甘肃”职业教育高地,结合215日全省高校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立足我校实际情况,在前期上报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论证储备项目。现就2023-2025年中长期贷款与贴息贷款项目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2022年已申报项目(中长期贷款与贴息贷款项目)情况,结合学校、部门“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围绕更名大学、高质量发展、博士学位点建设等重点工作,成立专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谋划和遴选一批“拿得出、编得实、落得准、建得成”的贷款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思路,深化前期项目论证,提升项目精准性、有效性。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学校给予政策、项目、资金、计划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2、各单位本次科学谋划和遴选论证的贷款项目审核通过

后进入2023-2025年中长期贷款与贴息贷款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概不予以立项建设。为了学校的高质量发展,确保各单位的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好机遇,吃透中长期贷款与贴息贷款政策,充分利用好贷款资金,给本单位的发展注入活力。

3、项目实行归口审核:学科专业提质增效设备购置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教育新基建智慧平台设备购置项目由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审核;科技创新驱动平台设备购置项目由科研管理处审核;学生住宿条件改善设备购置项目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办学基础条件改善设备购置项目由发展规划处审核。

4、《项目论证报告》(需3位专家的论证意见)、《单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与《项目设备采购审核表》等项目论证资料填报完成后,经本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后,于2023年4月25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国资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514室)。

上报材料(1.项目论证报告;2.单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3.项目设备采购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450711539@qq.com。

联系人:王怡姣,联系电话:18418169401。

 

附件: 附件1:项目论证报告.doc

 附件2:单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1).xlsx

 附件3:项目设备采购审核表(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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