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内容
时间范围:按2017-2018学年度(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统计。
统计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专任实验人员表(基表五);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5)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6)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二)。
具体填报要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各学院统计工作可参照2016/2017学年数据统计表进行填报。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上报表格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必须由填报人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电子文档以dbf格式上报,上报前需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查错,所有填报内容于2018年9月15日前查错无误后打包报送实验室管理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填报中如有疑问可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网址:http://www.stats.edu.cn/),也可联系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唐阿玲
联系电话: 0938-8364095
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8月25日